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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执联动解纠纷 用心用情化心结 
——武铁两级法院“三案同结”促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时间: 2025-05-15 10:15 来源: 武铁中院

近日,武铁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执联动机制效能,及时发现矛盾隐患并成功化解两起执行案件和一起申诉案件,为当事人找到了纠纷化解的最佳方案,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更解困难。

双向执行遇梗阻,申诉复查显隐患

2024年10月,武铁法院对一起合并审理的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作出判决:某公司需向货车司机张某支付运费3000余元,张某则需向该公司支付货损赔款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均申请了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张某因不服银行账户被冻结,就该案向武铁中院申请再审。

承办法官深入审查后敏锐发现,该案标的额不大,但双方矛盾却异常尖锐。张某因赔偿压力情绪激动,多次出现过激言行,某公司的货损计算证据也较为薄弱,若简单依据裁判结果强制执行,极有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必须尽快组织联动调解,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审执联动破困局,多元解纷觅新途

面对执行僵局及潜在的矛盾风险,武铁两级法院迅速启动审执联动机制,构建 “审查-执行-化解”的全链条纠纷解决模式,全力以赴打破困局。

承办法官从证据审查这一关键环节入手,向某公司详细释明再审可能引发的诉讼风险,引导其权衡诉讼成本,理性作出让步。同时,针对张某“不认可货损金额并索要运费”的核心诉求,承办法官和执行干警共同前往货主公司调取货损明细,经调查发现,张某已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可以在支付赔偿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基于此,承办法官提出 “以保险理赔金弥补运费损失”的化解思路,为矛盾化解找到了突破口。

多方协作化纠纷,案结事了纾民忧

围绕新的突破口,两级法院法官紧密协作,向保险公司详细了解保险理赔的各项要件,并协调保险公司协助执行。组织当事人开展调解,全面、细致地介绍“执行划扣+保险理赔”的解决方案,即某公司放弃部分货损赔偿,张某可通过保险理赔金弥补运费损失。为确保法律程序与保险流程实现无缝对接,将保险理赔金额分配内容明确写入执行结案通知书。最终,某公司与张某当场签署两起执行案件结案申请,张某主动撤回再审申请。目前,双方已按调解方案执行完毕,矛盾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双方握手言和继续合作。

此次“两执一申”案件的妥善化解,是武铁两级法院强化审执协同联动,以“如我在诉”“如我在执”司法理念,实现矛盾纠纷一次性解决的生动实践,切实为当事人减轻了诉累,解决了困难,更为审执衔接多元解纷积累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