珞珈山上取真经,学研转化激活涉外审判动能

法治是对外开放的基石,涉外司法能力是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护航高质量发展的硬核支撑。
今年以来,武铁中院在深化拓展“干部素质提升年”工作上持续发力,聚焦干警专业素养、大局意识、履职能力全方位提质增效,常态化开展涉外审判专题培训,夯实涉外审判人才队伍建设根基,着力破解涉外审判工作难点、能力堵点、服务盲点,全力锻造适配服务湖北加快支点建设的专业化涉外审判人才队伍。
今年5月,武铁中院民一庭一级法官向琴作为首批学员参加省法院在武汉大学举办的湖北法院涉外司法高阶人才研修班。研修班汇聚全省涉外司法优质资源,聚焦涉外审判前沿问题、新型纠纷处置、国际条约规则研究等核心内容,兼具理论高度、实践深度和视野广度。
为加强研学转化,以点带面,将个人学习成果转化为两级法院干警整体涉外审判能力提升成效,近日,武铁中院第十七期“韵书法苑”大讲堂,安排向琴法官结合本次高端研修所学、所思、所悟,分享收获、交流心得、探讨思路。引导全体干警细心听课、深入思考、主动对标、积极借鉴。

向琴法官围绕《涉外物权、合同纠纷及其解决》主题,从涉外法律关系识别判断、涉外物权的法律冲突解决、涉外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及解决三个专题进行分享。
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需具有涉外因素,我国现阶段对涉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私法关系,除有特别规定外,一般参照适用国际私法上的有关制度。
各国对物权的种类、内容、取得和消灭的规定不尽相同,遂物权关系涉及多个国家时会产生法律冲突。涉外物权纠纷一般适用物之所在地法,有例外规定的,适用例外规定。
涉外合同纠纷的法律冲突主要体现在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我国涉外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可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及最密切联系原则,特殊类型涉外合同适用特别规定。
“选派向琴法官参加此次研修班是两级法院借力高端平台、对标先进标杆、锤炼干警履职能力的重要契机。本次课堂紧盯法律关系识别、物权法律冲突解决、合同纠纷法律冲突解决三个重点问题,内容详实、贴合实务、视野开阔,既有法学理论的梳理解读,又有法律规定对比分析,还有典型案例的实务剖析,简明实用、针对性强。”
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鲁杨点评说,把终身学习作为涉外审判的终身课。精进专业能力。树立终身学习理念,聚焦中欧班列跨国运输纠纷中的重难点问题,苦练专业内功,不断提升适应新时代司法审判的综合素养。做好学用转化。学习前沿司法理论,吃透国际条约、惯例和域外法律,打破固有办案思维,拓宽涉外审判工作视野,提升复杂涉外案件办理能力,锤炼办出铁案精品的硬本领,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审判质效。赋能支点建设。立足铁路法院司法职能,深度融入湖北高水平对外开放、支点建设大局,从政治和战略高度理解涉外审判,以更专业涉外司法、更优质法治服务,更有力司法保障,护航跨境贸易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湖北高质量发展。
本次讲堂以现场和线上视频同步的方式开展,武铁两级法院全体干警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