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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区域法律 赋能涉外审判

时间: 2026-08-13 10:14 来源: 武铁中院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同开放相伴而行,对外开放向前推进一步,涉外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涉外司法是新时代司法工作的重要一环,更是法院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着力点。

武铁中院党组始终高度重视涉外审判专业化、规范化能力建设,围绕干警涉外司法素养培育与办案质效提升,常态化搭建学习交流的实践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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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武铁中院举办第十八期“韵书法苑”大讲堂——国际法专题学术沙龙,以“域外法分享+本土实务”双向融合的模式开展学术探讨,助力干警开拓涉外审判工作新思路、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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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澳门大学法学院的实习生卢晨雨同学作主题分享,聚焦澳门涉外司法制度、纠纷处置特色、区际司法协作、国际条约转化适用等内容,结合典型案例介绍了澳门涉外司法关于公共秩序保留和法律规避制度两项特色制度安排。

交流环节氛围热烈,法官、法官助理、实习生互动交流、深度探讨,在思维碰撞中答疑解惑、互学互鉴,有效打通理论与实务壁垒,进一步拓宽涉外审判工作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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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一庭一级法官 向琴

今天的分享让我联想到了《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人民法院涉港澳商事纠纷司法规则衔接的指引》,在尊重香港、澳门独立司法权和法律制度特殊性的基础上,最大程度消解三地法律规则冲突。内地法院在审理涉港澳商事案件时可借鉴大湾区的制度实践与裁判经验,立足中部地区涉外案件特点,探索适配湖北审判实际的区际司法协同协作机制,以高质量涉外审判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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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监庭一级法官 程威

今天国际法学术沙龙活动给我启发,在处理涉外合同纠纷时,如果一方以外国制裁为由拒绝履行,法院援引《反外国制裁法》认定该抗辩不成立。引申一下,法官在办理涉外案件中,如何将国家主权与安全、人权保护、反制裁等公法介入到具体案件裁判,实现公法与司法平衡,考验裁判者的司法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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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室一级法官 黄桂武

澳门法律吸收了较多葡萄牙法律底蕴,例如对血缘继承的穷尽保护比我们的法律规定更为彻底。由于不同的制度安排,法律对赌债等相关事务的定性是不同的,这也导致了刑法对相关犯罪处理的不同,这些问题很值得对比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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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部三级主任科员 季坤

澳门法律关于国际条约转化适用的制度安排,既尊重了国家主权的统一,又解决了具体法律适用的现实需求,是很巧妙的制度设计。澳门法律关于公共秩序保留的制度,在我国民事诉讼法涉外编关于外国法院判决承认的修订中也有类似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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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实习生 夏芷欣

这次学术沙龙开拓了我的眼界,了解到“一国两制”下不同法域的法律冲突与协作机制,激发了我学习研究国际法的兴趣和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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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实习生 周欣然

澳门法院兼用国际公法和国际司法审理涉外案件的思路,让我对国际公法与国际司法的区别与联系有了全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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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党校实习生 刘雯丽

从法学理论到法律制度,从法律规定到案件审理,我学到了解决法律冲突与解决案件纠纷的智慧与逻辑,进一步加深了对国际法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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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党校实习生 丰文慧

2024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国家豁免法》,从绝对豁免到限制豁免,外国国家从事的非主权行为在法定例外情形下不享有豁免,这标志着我国推进司法解决国际交往争端的努力,更好推进对外开放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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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鲁杨总结点评说,“澳门作为国家“一国两制”下的特殊法域,其涉外司法制度兼具国际视野与中华法治文化基因。由于对外交流历史悠久,涉外司法经验丰富,澳门形成了体系成熟,特色鲜明的涉外司法制度,是研究国际法的典型样本。本次学术沙龙活动为干警研学域外法律制度、提升涉外审判能力打开了新的切口,提供了鲜活资料。”

今年以来,武铁中院构建常态化、系统化、全覆盖的涉外审判培训体系,分层分类开展专业化培训,全方位强化干警涉外司法素养、跨境纠纷处置能力,夯实涉外审判工作根基,推进涉外审判人才培养相关做法被《人民法院报》、最高法院公众号刊发推介。下一步,武铁中院将继续深化涉外审判能力建设,持续擦亮“韵书法苑”大讲堂品牌,坚持向内深耕实务、向外借鉴赋能,切实以优质高效涉外司法服务,护航湖北高水平对外开放大局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