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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调解彰显便民利民温情

时间: 2021-09-02 15:41 来源: 襄阳铁路运输法院


2021年9月1日,襄阳铁路运输法院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调处一起被告远在新疆喀什的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在法院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互谅互让,使该起长达5年未能解决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8月24日,原告襄阳某机械有限公司向襄铁法院起诉称,2016年2月原告委托被告喀什某物流有限公司将原告的扒渣机一台从喀什运至襄阳。后因被告与他人之间的纠纷,导致原告的扒渣机被他人扣留,原告多次要求被告返还扒渣机,被告均以正在与他人协商处理为由推脱,2019年5月被告书面承诺于2019年6月15日前解决,然而,时至今日,被告既未返还设备,又未照价赔偿。原告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赔偿原告扒渣机价值十五万余元及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用。

考虑到被告远在新疆喀什的情况及现在的疫情防控形势,为避免当事人舟车劳顿、长途跋涉来法院参加诉讼,也为了减少人员跨地区流动、助力疫情防控,经征询原被告双方意见,办案人员引导双方采取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线上调解的方式,进行庭前调解。调解过程中,严格遵循在线调解规则,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同意分期支付原告扒渣机全部损失,原告也放弃了利息、诉讼费等诉讼请求。随着双方在线签署调解协议,5年纠纷在8日内顺利解决。

线上调解,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又提高了审判效率。该院将继续加强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应用,落实司法为民宗旨,方便当事人诉讼,以获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