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行政审判庭到武铁中院调研湖北行政案件管辖改革工作
12月3日,最高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梁凤云一行到武铁中院调研指导行政案件管辖改革工作,并召开座谈会。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覃文萍陪同调研并主持会议。
座谈会上,省法院、武铁中院分别就辖区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及管辖改革建议进行汇报;武汉中院及江岸、浠水、麻城、武穴、华容、掇刀等六家基层法院分别汇报了集中管辖以来行政案件审理情况;参会人员并就提升行政审判质效、深化管辖改革实践等工作进行交流研讨、提出意见建议。
梁凤云副庭长对湖北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以及围绕行政案件管辖改革作出的积极探索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强调,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深化行政案件级别管辖、集中管辖、异地管辖改革”,各级法院务必正确认识改革的原因、目标以及“深化”改革的基本要义,认真学习领会,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好中央的决策部署。
就进一步深化行政案件管辖改革,梁凤云副庭长强调,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从党政大局出发,深刻认识“深化行政案件管辖改革”是党中央确定的改革事项,坚决贯彻执行,切实把“深化行政案件管辖改革”作为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
二是要总结成功经验,对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湖北实践进行总结,在好的经验做法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改革,确保相关制度的有效实施和顺利运行,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新需求新挑战,稳步推动改革工作纵深发展。
三是要尊重地方实践,制定改革举措应当符合地方特色,因地制宜,杜绝一刀切。要结合湖北实际,充分尊重地方特色和优势,制定有针对性和适应性的政策,确保改革取得良好的效果。
四是要突出改革方向,注重统筹协调,建章立制,从体制、机制上不断完善。要保障案件审判公正,破除诉讼“主客场”问题,确保人民法院独立行使行政审判权,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五是要加强专业建设,建立建全机构设置,合理配备人、财、物,不断优化司法资源配制及考核标准;要聚焦主责主业,强化人才素质,培养专业化办案力量,提升行政审判工作的专业性。
六是要对标法定职责,严格落实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各项工作成效要符合中央以及最高法院的安排部署,在巩固立案登记制成果、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力发挥复议机关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等问题上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把“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要求转化为具体实践。
覃文萍常务副院长表示,湖北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最高法院的指导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更新司法理念,聚焦主责主业,不断提升行政审判质效;致力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密切干群关系, 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有效解决行政审判领域急难愁盼问题;做实行政审判机制建设,加强行政审判专业化建设;深化调查研究和改革探索,为“深化行政案件管辖改革”贡献湖北法院力量。
省法院一级高级法官夏明权,二级高级法官魏开发,行政庭负责同志及法官代表,武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俞薇,武汉、鄂州、荆门、黄冈中院及辖区相关法院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