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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新解释” 凝聚打击“拒执”新合力
——武铁中院开展打击拒执犯罪学习研讨会

时间: 2024-11-21 10:55 来源: 武铁中院

1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4〕13号)(以下简称《“两高”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五项拒执罪“情节特别严重”情形,进一步列举十项拒执罪“情节严重”情形,对判决、裁定生效前隐藏、转移财产的是否构罪以及追赃挽损程序等作出明确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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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执行法律和司法解释有关规定,准确把握案件办理要求,11月19日,武铁中院邀请武铁检察分院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共同学习、讨论《“两高”司法解释》,推动该解释的贯彻落实。武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俞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中院党组成员鲁杨对《“两高”司法解释》进行全面解读,二级高级法官周春晖重点汇报了武铁两级法院执行工作具体问题和困难,各位委员和武铁、襄铁法院就如何推动法院执行工作顺利开展进行交流发言,法检两家围绕《“两高”司法解释》出台的背景、内容、如何贯彻《“两高”司法解释》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防范和打击拒执罪的协作配合等内容进行深入交流讨论,共同分析当前拒执案件的形势和特点以及武铁两级法院面临的拒执罪难移送、难立案原因,探讨解决执行工作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并达成协作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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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两高”司法解释》的颁布是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这一重要意义,法检两院要进一步加强对《“两高”司法解释》的学习、理解和把握,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探讨,形成行之有效的路径办法。一是高度重视“两高”司法解释。要站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高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站在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确保裁判得到依法高效执行,兑现人民群众胜诉权益,维护司法权威。通过《“两高”司法解释》这把“金钥匙”,进一步推动解决执行难。二是以贯彻“两高”司法解释为契机,切实提升武铁两级法院执行工作质效和水平。针对当前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抓住两高发布司法解释这一契机,深化铁路公检法三机关沟通协作,就拒执罪的案件管辖问题共同研究,同向发力,凝聚共识,形成打击拒执罪合力,以铁路公检法“四联工作机制”为抓手,通过推动机制落实进一步提升两级法院执行工作质效。三是通过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共同破解执行难题。检察机关立足检察监督职能,通过对长期未执结执行案件的重点检察监督、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执行工作的法律监督,推动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协作配合,为疏通、解决堵点问题,破解执行难题凝聚合力,助推检察权、审判权相互配合、相互协作机制发挥效能。四是加强调查研究。对在贯彻落实“两高”司法解释中遇到的执行工作问题和困难,及时梳理总结形成有价值、有深度的意见建议,武铁中院要主动担当作为,加强对基层法院的工作指导,积极探索打击拒执罪的协调联动机制,创造出武铁品牌和亮点。

武铁中院审委会委员出席会议,中院执行局、政治部、研究室负责同志、审管办相关同志及武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姚成鑫、分管执行工作的院领导、武铁法院和襄铁法院执行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